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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老板万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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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难挑,不如就用原作者的书。

刚刚林笑的话的确给了他启发,让他想到了余华的一部长篇小说——《第七天》

相比于《活着》,《第七天》在余华的作品里争议颇大。

有人认为这本书是余华最烂的小说!

也有人觉得,一个作者所创作出来的现实,离不开他当前所处的社会环境。

所以这本书依旧是余华笔力的延续。

《第七天》所反映出来的,正是虚幻与现实交织后,所产生的荒诞的社会。

作者余华通过亡灵视角切入现实,借充满温情的“死无葬身之地”来对比荒诞残酷的现实世界。

小说讲述的故事很新奇,以死者杨飞的视角来描写在他死后七天里的所见所闻。

余华的文笔毋庸置疑,字里行间细腻的情感也让人欲罢不能。

相比于《活着》直愣愣的刀子,《第七天》就像是淡淡的钝痛。

读它的时候你内心是温柔的,不知不觉就会流下眼泪来。

至少许逸初读的时候是这样的,总是不觉间就湿了眼眶。

……

“老许,发什么愣呢?”林笑疑惑的问。

“啊?”许逸回过神来,“在想新书,我找到新书的灵感了。”

“真的?哪种题材?”陶霖询问道。

这几天许逸没出书,他读别的作家的作品,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对比起来,明显的比不上许逸的文字嘛。

“秘密。”许逸神神秘秘的开口,“今天晚上十二点,就见分晓!”

“嘿,你还搞上秘密了。”陶霖瞪着眼睛。

许逸没搭话,只是偏头问南知意:“我现在要回家码字,你一起还是留在这儿?”

“我留在这儿吧,回去你要码字,也没空搭理我。”南知意撇撇嘴道。

“oK了,晚上出去庆祝打我电话啊。”许逸嘱咐道。

“路上注意安全。”南知意同样叮嘱道。

“放心吧。”许逸摆了摆手,转身离开。

回到家后,他径直到了书房,打开电脑。

博微评论区的催更氛围已经到达了高潮,像他这么宠粉的人自然要极力满足读者们的愿望。

于是他编辑了一条博微,点击发送:

“今晚十二点,不见不散!”

随后他便扔下手机,开始勤勤恳恳的码字: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

极具吸引力的开头,在平淡的文字里完美抛出了看点。

其实这种严肃文学更适合去读纸质书,它会让你的心静下来,更专注的把注意力投入到故事中。

再搬运一遍,差不多相当于再看一遍,所以许逸沉浸其中,手指在键盘上翻飞,也不觉得累。

当你专注一件事的时候,时间的漏斗仿佛加快了流速。

“叮铃铃铃……”

桌上的手机响起电话铃声。

同时也打断了许逸的码字,他低下头瞥一眼手机,来电页面上是知意。

“喂?”

“写的怎么样了?”南知意笑着问道。

“进度还可以,在预期中。”许逸如实道。

毕竟只是搬运,经过大半天的忙活,他已经写到了第三章,也就是“第三天”。

“那就好。”南知意松了口气,“现在我们准备去零号坊聚餐。”

“那你们先过去吧,直接在零号坊碰头。”许逸说道。

“好哦。”南知意嗓音温柔。

挂断电话后许逸伸了个懒腰。

这时候他才感觉到腰酸背痛,指关节也有些酸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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