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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对,我喜欢上他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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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奕琛看着床头柜上的那张支票,额头青筋都突突了几下,片刻后,他眼底闪过一丝自嘲。

原来她所谓的满足他的要求,不是心疼或者感激他,只是……不想欠他什么,不想跟他有什么牵扯而已。

沈奕琛缓了缓呼吸,才移目看向秦书知,眼眶泛红,“我缺这几个钱?我如果想要别人照顾,我请不起护工?”

他需要的,是这些吗?

秦书知冷淡道,“钱,你缺不缺,人,用不用,那是你的事,我只做我应该做的。”

沈奕琛看着她,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般难受,许久才艰涩开口,“你就这么想要跟我撇清关系,不想跟我哪怕有一丝一毫的牵扯?”

“对。”秦书知眼神冷然且坚定。

“事实上,如果有得选,我宁愿被砸的是我自己,也不想被你救。”

她的话像是一把利剑,狠狠刺进沈奕琛的心脏,刹那间,他觉得自己可笑得像个小丑。

他做的这些,人家根本不稀罕。

“时间不早,我不打扰你休息了,祝你早日康复。”

秦书知说完就转身离开。

看着她快走到门口的身影,沈奕琛不甘心地哑声问,“你真的喜欢上他了?”

闻言,秦书知心头猛然一颤,脚步倏地顿住了。

喜欢。

她在心里念叨了一遍这两个字。

她喜欢时远行吗?

她还真的一直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

时远行的细心温柔不是那种激烈的浪潮,他的好,更像是一种坚韧有力又柔软舒适的藤蔓,能悄无声息又如有实质般将人的一颗心护在里面,让人觉得温暖,又安心踏实。

朝夕相处中,当秦书知对他的了解越来越深入,又会情不自禁地被他出色的处事能力和人格魅力所吸引。

就连他偶尔表现出来的像小孩般的幼稚纯真,她都莫名觉得悸动。

对,这不是对一个丈夫的认可,而是,对一个男人出自本心的一种喜欢。

是一种……比乍见之欢更弥足珍贵又浓烈的喜欢。

秦书知转身看着沈奕琛,眼睛透着一种拨雾见云的明亮和肯定:

“对,我喜欢上他了。”

*

凌晨五点多。

时远行赶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轻手轻脚地进了卧室。

卧室里亮着一盏暖黄的壁灯,跟窗外泛起的白光融合在一起,让房间中多了一层暖暖的光泽。

时远行目光落在床上。

只见床上的人儿正侧身躺着,阖目静眠,她头上垫着两个高枕,放在被褥上的那只手还松松地握着她的手机。

这个样子,一看就是在等人,然后等着等着不知不觉睡着了。

时远行看得心头一热,轻声走到床边蹲下身子后,他轻慢地拿走她手中的手机,然后把她的手放回到被褥中,这才抬眸去看她的睡颜。

女人姣好的面容上皮肤白皙细嫩,卷长的睫毛覆在眼脸上,唇瓣看起来淡粉柔软。

呼吸轻轻软软的。

看着睡得香甜奶软又安稳的老婆,这一刻,时远行感觉身心的疲惫都烟消云散了,只觉得每一下呼吸都是丝甜活力的。

他忍不住凑了过去,近在咫尺的距离,鼻息间是她熟悉而甜暖的气息。

他轻轻亲了一下她的唇瓣。

香香的,软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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