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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梦枕黄粱夜雨声(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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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粱城,季家旧宅。

荒草丛生的别院中央,一座四面厅坐北朝南,厅前牌匾高悬,匾书“四知堂”。

这里曾经供奉过李氏皇族列祖列宗,以及一盏长明不灭的花灯。

李停云的祖母常常跪坐此间念诵道经。

说是他家的祠堂,也不尽然,除了不许外人踏足半步,这里便没有其他规矩了,对于季家人来说,并不是个肃穆庄严的地方,小时候,李停云还常常跑进跑出,避暑纳凉、嬉耍玩闹。

但家中所有长辈都告诉过他,这座厅堂在建造之初就被设计得十分奇妙,人在这里,撒不了半句谎,立下的誓言、说过的密语,一旦走出门去,就无法对其他不知情者说出口。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此即“四知”,举头三尺有神明,“你我”之间的秘密,不足为外人道也。

李停云对此不以为意。

嘴长在他自己身上,想说不想说全在一念之间,难道有什么东西能时时刻刻监督他,随时封住他的嘴不成?再者,秘密说不出来,那写下来总可以吧?总有办法让别人知道的。

大人们的说法太玄乎了,他天生叛逆,说什么都不信。

他虽然不信,但也没挑战过,因为他那时还太小了,心里什么秘密都没有。

唯一不想被人发现的,就是他经常偷吃贡品。

贡桌上莫名其妙少掉的点心,他承认,都是他摸走的,不干窗外野猫的事。

但他老是看见一只飞檐走壁的玄猫在窗外探头探脑,绿色的眼瞳盯着那盏花灯,老鼠偷吃灯油,它就溜进来抓老鼠。

每当那时,花灯里的火苗就跳得十分狂躁,把周围的点心都烧成了黑灰,李停云一盏凉茶泼上去,火苗就老实了,说来神奇,这簇火苗,不怕水浇,不怕风吹,是长明不灭的。

很久以后,李停云才知道,那是夏长风的魂火——这些都是后话了,他俩之间,也有一段无巧不成书,暂且按下不表。

李停云两三岁的时候,祖母驾鹤西归,没两年,花灯也消失不见——是它自己不见了的,至于长腿跑了,还是长翅膀飞了,没人知道,也没人在意。

季家当时都快败落了,阖府上下人走茶凉,哪里丢了什么东西,还有谁管呢?

离家前,四知堂被季辞璋收拾过一遍,徒余四壁,空无一物。

李停云被抓到此地,醒来时,压根没有发现,这是在他家里。

血水、汗水、雨水、泥水糊了他满脸。

勉强张开两道眼缝。

眼前的景象令他吃惊得话说不出来。

他看到了成堆的尸骨!

森森白骨,堆积成山,几乎与房梁等齐。

他根本想不到,这里是四知堂。

死人太多了!

还净是些冤死、横死、不得好死之徒。

怨灵聚而不散,被困在重重阵法中央,咒天骂地,哭爹喊娘。

此起彼伏的噪音吵得人头昏脑涨。

直到他环顾四周,看到样式熟悉的门扇与天花,触及记忆深处,仿佛就在昨日,有谁午后犯困,趴上躺椅慵懒小憩,枕冷簟、轻羽扇,窗棂筛光,穿堂风起……恍如隔世。

再鲜活的记忆,也同眼前一根根梁柱,落了灰、掉了漆,变得破败不堪。

画栋雕梁,今已蒙尘,再衬着尸山血海,四知堂俨然是座人间炼狱了。

李停云就那样默然看着,从前看到后,从头看到尾,来回打量三五遍。

不骂人,没吵吵,安静得让人不适应。

妖道猜他大抵是接受不了眼前这番惨象。

一下给他干沉默了。

故地重游?感慨良多?心情复杂?

屁!

李停云单纯在找自己小时候手贱掏出来那只狗洞。

绞尽脑汁地想,怎样才能逃出生天。

“小友,贫道找你借的东西,便是你身体里那株灵根,”妖道特意强调:“那株普天之下绝无仅有的混沌灵根。”

他指着积尸,毫不避讳:“这些人,生前无一不是天赋异禀的修士,亦或具备修炼潜力的普通人,可怜他们落在我手里,全都被挖走灵根,分尸解体,连魂带魄封入阵法……福生无量,他们虽死犹生。”

分尸解体,是为了避免尸体僵化,养出一批极难处理的僵尸;封印魂魄,是杜绝夺舍重生乃至其他一切死而复活的可能;至于那座锁灵大阵,就相当于一座结实的牢笼,把他们关押、囚禁起来,隔绝外界耳目,保证不会走漏风声。

妖道捋着道须,心满意足:“贫道其实并没有下死手,把他们彻底铲除。这怎么不算是‘积德行善’呢?果然日行一善,人的心情就会变好不少。”

李停云听到这话,对他不要脸的境界之高,自愧不如。

他都懒得戳穿!什么积德行善?不就是还没想到好办法,把这堆垃圾都收拾干净吗?

杀人不灭口,做贼不销赃,早给人反杀了!

自己无能,还找借口,恶心!恶心得要命!

偏把什么“福生无量”“日行一善”挂在嘴边。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天,他不要碧连!

李停云对此有感而发,赋诗一首:

“啊~彼阳的晚意,初生的东曦~”

妖道拳头比石头还硬。

终是没忍住,一掌击出去,像拍黄瓜似的,把李停云全身骨头都震碎了!

深吸口气,扶额喟叹:“你真是个令人生厌的小鬼。”

他肚子里到底装了多少脏水?!随便吐一口都叫人两眼发懵,单用言语无力还击。

“罢了,再受你一次窝囊气,”妖道平复情绪,“待贫道取了你的灵根……”

李停云没听清对方撂下一句什么样的狠话。

他连根手指头都动不了,算是彻底瘫了。

待宰羔羊,砧板鱼肉。

大难临头,逃不掉的。

扪心自问,灵根之于他,究竟有多重要?

似他这般,嘴欠,手贱,脾气野,目中无人,理不直气也壮,他身上的缺点,比天上的星星都多,所以不强则辱。

若是没了灵根,不能使用法术自保,恐怕撑不了几日,必叫人乱棍打死、沉水淹死、碾成肉酱喂狗。

李停云心里那叫一个恨哟!

他天生就不是一块屈居人下的料。

不能变强,毋宁去死!

简直没法想象,失去灵根、变成废人之后,他该怎么活下去,靠什么活下去?!

但他连一瞬间的纠结都没有。

转念就想,灵根没了就没了,没了又怎样,大不了,换条赛道,不修仙了,从头再来呗。

一条烂命就是干!

他就干吧,有谁能干过他啊?

迟早有一天,他会逆风翻盘。

他相信他自己,超越一切,他依靠他本身,胜过所有。

至于眼下,最坏的情况,不就是挖掉灵根、五马分尸、封印魂魄吗?他怕个卵!

他已经打定主意,臭道士把他扔进锁灵阵,他就吞噬掉阵中全部怨气,哪怕被撑死,被反噬,变成天诛地灭的厉鬼,也要先找妖道索了他那条狗命再说!

他是真敢想。

连火坑都没跳出来,就已经在寻思报仇了。

妖道并非孤身一人,窃夺灵根亦非亲力亲为。

他身边还跟着几个蒙面下属,训练有素,着装统一,皆尊称他为“灵官大人”。

显然,这伙人有着非常成熟的组织调度。

慢工才能出细活,他们甚至有时间闲聊。

李停云像滩烂泥一样糊在地上,抠都抠不起来,过程……不提也罢,只记得耳畔吵死了!

冤魂无时无刻不在尖叫、咒骂,严重的耳鸣扰乱了他的听觉,休想听清那群人前前后后说了些什么。

只能捕捉到一些模糊的字眼。

譬如,绝品炉鼎。

“那女人……绝品炉鼎,当婊子的命……痴痴缠缠真是好笑……灵官大人何不收了她?”

“似她那般蛇蝎美人……都是交易……她完成了任务,道爷我也该兑现承诺,然而……”

“如此说来,老皇帝……永无来生……倘若她知道灵官大人是在骗她……鱼死网破……”

“她不敢。”

对话戛然而止。

他们取出一株完整漂亮的灵根。

凡经手之人,顿觉通达透彻,仿佛天地灵气皆尽于此。

多少惊叹、感慨都不足以形容那一瞬间的感觉。

这群偷猎灵根的惯手,少说也见识过上千株稀有灵根,一时间竟然纷纷失言。

唯有眼前这一株,才是世间真正的至宝。

千百年来,天下英才如过江之鲫,凡修仙之人,无不是万里挑一、身怀宝藏的天才。

而混沌灵根的拥有者,必定是其中最耀眼的那一个!

修仙,天赋最重要。

就此道而言,休伦公平。

妖道将灵根收入囊中,冷眼一扫身旁下属。

他们个个都来不及收回惊羡的目光,就被这位心思缜密的“灵官大人”灭了口。

死不瞑目,充入锁灵阵,也成了那些冤魂怨鬼中的一员。

妖道转头看向李停云。

一动不动,似乎没了声息。

夺取灵根如活鸡取卵,他见过的大半修士在中途就会死去,遑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儿。

但这小儿胸前仍有起伏,显然不是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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