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70章 惩罚偷小孩的(2 / 2)

加入书签

你以为躺地上就结束了嘛?刚才是互殴,现在就是单方面的教训对方。

张一帆相信过了今晚,这四个人的利索劲就成过去式了,因为他发现大叔下手只对一个地方,这么说来,对方的四肢今晚肯定是不能完好了。

女人腾出手了,对着四个人脸和胳膊就挠过去了,一会儿她们的脸上都是指甲抓过的痕迹,血迹都出来了。

她们凄厉的叫喊声在场面的人没有一个同情的她们的,只是觉得下手轻了。

自古以来偷小孩,人贩子这种禽兽不如的东西可以说在现在就是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还是有人为了钱而去偷走别人的孩子,摧毁一个家庭。

自古这种人渣,都是被严厉打击的对象。

在汉朝时,拐卖之罪和偷盗、杀人、盗墓这些重罪相提并论,一般抓住这种人不是被砍头就是被五马分尸。

后来一些朝代立法也沿用了汉朝的刑罚,只不过轻重略有不同,但对这种行为绝不姑奸养息。

在唐朝的时候,律法就规定: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在宋朝,把孩子卖给别人做奴隶是要被判绞刑的,而把孩子卖给别人做童工或工人的,就会被流放3000里。

而把孩子卖给生不出孩子的人要坐牢三年。

只要是孩子受到伤害的一律按盗抢法判,当时一般都是死刑。

贩卖10岁以下孩子的,即便是自愿的买卖,也视为贩卖人口,是要被处以重刑的。

而且不光光是人贩子自己要遭到重刑,包括他的家人以及子孙后代,也都要一起受罚,被流放到蛮荒地带,可不要小看这个流放,在历史上能坚持走到被流放地的人,寥寥无几,几乎都死在了半路上。

即使被后人认为文明程度很低的元朝,据记载:官民人等“但犯强窃盗贼,伪造宝钞,略卖人口,发冢放火,犯奸及诸死罪”。

可以看出他们也是对拐卖人口这种行为深恶痛绝的。拐卖人口与制造假钱、盗墓和纵火是一样的重罪。

明朝对人贩子绝对是零容忍,大明律就拐卖人口,有着详细且严厉的法规。

买了个孩子,即便买家不知道是拐来的,也要遭到杖责一百流放千里的处罚,打一百板子再徒步走一千里,基本就等于死刑,而在明朝这对拐卖人口最轻的处罚。

参与拐卖妇女儿童者,哪怕就是包庇藏匿,在明朝即是斩首之刑。直接拐卖人口者,一律凌迟处死,家产罚没,家属流放三千里。

清朝时更是会直接将案犯凌迟处死。

即使历朝历代都明确规定不准拐卖儿童,但是在政府严厉的打击下这种现象至今仍然存在。

古时动用的酷刑也没能将这种罪恶的行径禁止,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在战乱时期更是难以管束。

但即使彻底解决拐卖儿童问题还有不短的路要走,但这种罪恶的行径绝对是为天理,为人间所不容,应该被严厉地打击禁止,直至它消失。

历朝历代都严厉打击人贩子,可见贩卖人口的危害之大,今天就是把这个四个打死,相信也没有人会同情他们。

张一帆坚持认为,害人家破者要受到更严重的对待。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都市言情相关阅读: 70年代狼崽子的娇气包 从烂仔到黑道枭雄 剑雨仙侠 别人暑假摆烂,你培养虫族天灾? 龙栖于野 山洞奇缘记 顶峰相见,我在异界当山神 快穿:大佬也要努力打工 术法界 狼奔:从被贬为兽开始 人在传奇:我把技能带回现实! 综影视:她们怎么都在我身边 科普精灵,七神来凑热闹! 师父骗我去修仙 命运如河 御龟仙族 三国:我,真皇叔,三兴大汉 穿越成丐帝 重生后,公主抱着她的暗卫不撒手 我卡牌大师,制作神魔卡 诡异:今天也没能干掉宋齐瑞 七十年代女配的吃瓜日常 新欢闹上门,明小姐消失后司总悔疯了 超能:我有透视眼读心术 人在末世,我能联通现实 桃花雨与观音露的邂逅 我眼中的宇宙世界 宝可梦:谁说没有系统就不能活 多子多福:一人生出一个大家族 开局:从一本残经开始 我为怨灵代言 末世投资,女神给我打工 叛出宗门后,我当男主,你哭啥? 穿六零,进兵团,拿下禁欲兵哥哥 逆焱 小痞子的女人缘 盗墓:养树是为了更好的养老婆 双穿明末:我带领大明统治全球 重生周幽王,打造大周帝国 重生官场,绝不当接盘侠 重生之系统征服洪荒 独立监狱的最高长官 往事求生 你就是我的天堂 神魔大富翁 叶罗丽之水默勿忘 无双帝业 娱乐:你以为只是娱乐? 假扮天骄的我,预支修炼成果 港片:人在和联胜,坐馆不换届 让我接管洪兴?我转手成立党支部 叫我魔主 医神重生:星际大拯救 灵界搅屎棍 梦回九天君相逢 重生八零年代带着弟弟妹妹成首富 那些年的桃花运 快穿之九叔,哪里跑! 神豪:开局高冷女神逼我领证结婚 序列大巫,横扫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