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45章 全都要的芬河(1 / 2)

加入书签

“呵呵,我话说到这,相信这位白孤法师也明白我为什么非得见到你才肯治疗你的骷髅了吧?”

白孤定了定神然后摇摇头。

你个老玻璃该不会是觊觎我的美貌吧?

“……”

见白孤摇头芬河多少有点无语,但随后他就开口解释。

“我听闻你的那具骷髅会使用武技,想来应该已经是一具六阶的骷髅了吧?结合一下我正好缺一双高阶骷髅的腿……你懂吧?”

芬河说着向白孤挑了挑眉。

这个老玻璃果然是觊觎我的美貌!

见白孤发愣甚至后退了一步,芬河忍不住了。

“我就直说了吧,我想要你那具高阶骷髅的腿!”

啊?就这?就想要双腿你干嘛一副便秘的表情?白孤不信。

“只是要骷髅腿你为何非要见我?”

“骷髅是你的,我要他的腿当然要和你面对面商量了,我和骷髅商量他肯吗?要是我不商量直接拿了腿治完把上半身还你,你也不肯呐!”

这个理由也太朴素了吧,一般这种剧情你就算不觊觎我的美色也得是想要挟我点啥或者发现我穿越者的身份才是啊,如此朴素的理由我如何相信?

“只是要腿骨,骷髅还是很常见的吧,何况你虽然是死灵法师但也还是会亡灵魔法的,不能自己召唤一些吗?”

芬河闻言不屑一笑。

“这我就要说说你们这些亡灵法师了,难怪发展了这么多年还是老样子,太粗糙了完全不对亡灵生物做深~入的研究,普通骷髅的腿骨和高阶骷髅的腿骨那能一样吗?”

“这…有啥不一样吗?”

白孤疑惑,他看骨啸的骨头和其他骷髅或者自己的骨头也没觉得有啥太大差别啊?

“本来我以为你天赋异禀培养高阶的骷髅是故意为之,如今看来…呵呵,今天我就给你上一课吧。”

“骷髅,一种低阶的亡灵生物,一生没有劳累痛苦这一说,哪怕是中了光明魔法他们也不会感到痛苦只是会死或者失去行动能力。”

“几乎所有亡灵法师包括其他职业者都觉得骷髅这种低阶亡灵不管怎么培养都没用,但在我看来不然,他们只是不了解骷髅的实力提升规则。”

“造成多数人觉得骷髅不可培养的原因,是由于骷髅在五阶之前进阶提升的都是智慧,一直到五阶后骷髅诞生了伴生骨器才开始实力的提升。”

“而六阶的骷髅则会习得武技,七阶的骷髅能以魂焰附魔武器,八阶的骷髅能习得灵魂魔法,九阶骷髅则更是会觉醒天赋。”

白孤魂焰一眯,原来骷髅这么厉害?芬河没注意到白孤的表情继续言道。

“尽管九阶的骷髅非常难以培养,但是若是能把骷髅培养到九阶,那九阶骷髅的实力足以媲美其他七八阶的亡灵呢!!”

哦~足以媲美七八阶的亡灵呢!七八阶……九阶媲美七八阶……?

白孤:…………(?_?)

芬河:…………(^v^)

“你是不是以为自己很幽默?”

“诶,别急嘛,我说这么多其实是想表达,骷髅从五阶开始强化的就不只有智慧还有骨骼,因为无论是想达到释放武技、附魔武器或者是灵魂魔法无一都得要能适配使用的骷髅身体。”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高阶骷髅腿骨的原因了,我看你身边这位骷髅的魂焰应该也是高阶骷髅,如此你应该不止一具高阶骷髅何不给我其中一具的腿骨?”

芬河指着骨啸说道。

“他?他就是要你治疗的骷髅,我并没有其他高阶骷髅。”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武侠修真相关阅读: 末世:别人开局,我已无敌 穿成女刺客,我艰难苟活 搬空钱财下乡,嫁了最狂野军官 成为土豪之后,身边美女如云 末世被赶出家门,我反手打造堡垒 我们修仙,你竟然直接修神 洪荒之太极图俺大哥 卡牌:少年的救赎 伪装者的观测日志 大院娇妻美又飒,冷面硬汉要破戒 魔道同人:护你一世无忧 末世契约之两个衍侣 沦陷锁爱,谢总别闹了 剑修征途 我活到了三千年 魔童降世哪吒 不要带上我,我要看戏 重生七零,我在山村养儿子 重生幼儿园,系统让我攻略青梅? 快穿无限轮回 从汉东开始,小豪的名义! 我在修仙世界造基地车 被天道意志坑了的我 狐仙降临从犬夜叉开始 娇软工具人被疯批神明疯狂示爱 让你开枝散叶,你带七名罪女造反? 王爷!权谋非戏,摆才是真 云蓉至上 被小妈羞辱后,我彻底无敌了 天命主角,谁说配角不能逆袭 快穿:恶女是万人迷,大佬顶不住 游戏:我的哥布林有点不一样 最强辅助:别人练武我修仙 胡说!我养的崽怎么可能是反派 海贼:开局获得神级果实 我被骗孕育中心的700天 逼我叛出家门,为什么又求我回来 投奔被嫌,转头嫁首长随军海岛 将军,夫人的棺材铺又爆火了 转生凯多,娶妻玲玲,双皇海贼团 大一开学:我开启神豪生活 太子殿下被重生王爷极限宠 赛尔号:平平无奇小海盗 容总请留步,桑小姐她不想守寡 穿成农夫,从服徭役开始进步 重生获得男神系统,但变身女生 无法言欲 港综:跟着我乌鸦混,三天吃九顿 穿成权臣早死原配,撩硬汉生崽崽 神算真千金,傅太太被豪门圈宠爆 守村人,棺中妻 正义,他存在吗? 老公逼我生儿子,我踹他秒再婚! 宿主恋爱脑,只宠小炮灰 长生!开局嫂嫂逼我修仙! 四合院:易中海亲儿子在贾家 回到八零机械厂 原神:风与岩的相遇 八零:农家俏媳进城当家日常 半岛之我真是顶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