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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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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几人还挺实在,并没有故意在自已面前炫耀江南才子有多厉害。

怪不得陛下说这些人自已可以信任,最起码这两天接触下来,他们性格人品都还算是不错,跟自已算是同路人。

诗词评选开始后。

每隔一小会儿就会有人惊呼一声,然后引起其他人的好奇,才看了十几首诗词,他们就已经看到两三首不错的作品。

突然。

有人惊呼道:“你们快来看,我找到今日诗会的第一了,不出意外的话,这首词肯定是叶天所写!”

旁边的林晟几人听到这句话也都第一时间走了过来,好奇的看向对方手中的诗词。

“嘶!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此乃千古名句也,仅凭此句,我也觉得它是今日诗会的第一名!甚至在所有惜时诗词中,它也能排在第一的位置!”

“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叶天如今不过十七八岁,便已能写出如此多的传世佳作,如果这首词也是他所写,那么诗仙之名给他就是了。”

“没错,要是春宵是叶天所写,老夫也认他这个诗仙了。”

“你们还真是一群老头子,现在才认诗仙,本官早在当初那四句圣人之言传入江南的时候,就已经相信他非池中之物了!”

“……”

一时间。

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这首词为今日第一,甚至他们也都有一个共同的认知,那就是这首诗肯定是叶天所写。

原因也很简单。

那就是相比起别的诗词来说,这首《春宵》简直就是绝对碾压,不论题目和内容,全都是超出一大截的存在。

最重要的是。

叶天在洛阳城的时候,曾写过几首“伤春”题目的诗词,就算这个题目和“惜时”有所不同,但也同样有些相近,这也是他们认定《春宵》作者是叶天的主要原因之一。

林晟看到这一幕也是很开心。

虽然这首诗不是他所写,但叶天是自已的女婿,他这个做老丈人的自然也与有荣焉。

看到没?

这就是自已的识人之能!

当初许多人知道他把女儿许配给叶天的时候,就算叶天当时已经初露锋芒,但还是有许多人觉得叶天不适合,或者说他并未中举,如今就让他做女婿,风险有些大。

可现在呢?

随着“圣人之言”的传播。

他们现在只剩下了眼红,整天给自已写信,想让自已跟叶天说一下,让叶天纳他们的女儿或者孙女为妾!

可就在这时。

突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了起来。

“大家稍安勿躁,我知道你们口中的春宵很不错,但要是我说的话,春宵就算再好也是一首惜时诗词。可要是真比起排名的话,一定是我手中的这首浣溪沙才是第一!”许昌语气坚定的说道。

他刚才虽然并未过去看《春宵》的内容,但现在所有人都在念叨,他自然也听到了里面的千古名句。

如果自已不是提前收到了周家的消息,也会觉得《春宵》当为今日第一,可现在的话...第一只能是《浣溪沙》!

……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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