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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巧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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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利奇和剩下的德泰克人继续留在老村。

他们需要休整补给,而且还需要召集更多的兵力。

无论是继续追踪窃锤者的踪迹,还是应付即将到来的肯塔人的复仇,埃尔利奇都需要更多的人手和时间来准备。

至于维克多和那个女孩儿,埃尔利奇派了五个人护送他穿越阿兹萨尔沙漠去月牙湾。

一行七人,还有二十匹骆驼和两匹沙地马,携带了满满的辎重和淡水。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够顺利抵达月牙湾。

当然,埃尔利奇之所以派这么多人,当然不只是为了护送维克多和那个小姑娘。

德泰克战士们还要在月牙湾招募一批人手,然后再回去支援埃尔利奇接下来的行动。

月牙湾是沙漠之地最大的港口,甚至比战锤要塞的铁砧港还大。

但这里跟佩萨绿洲一样,既不属于任何一个国王,也不效忠于任何一方势力。

不过月牙湾和佩萨绿洲那种一盘散沙,是由于处于四战之地,无人能够彻底主宰、当地人也没有足够的强权保护自身而被迫独立不同。

月牙湾是一片真真正正的法外之地。

他们自诩为自由人,独立于利尼维亚和那些沙地民族之外,但又同已知世界的所有种族都有联系。

因为那里是海盗们的圣地,并且在海盗王的契约下,再强大的国王也无法在此拥有王权,最凶恶的海盗也不敢行凶越货。

再加上往来的商旅,那里便成了水晶海东北岸最重要的港口和商业中心。

维克多抱着阿斯拉骑在骆驼上,小姑娘手里则拿着一个沙鹰头骨。

阿斯拉是那个女孩儿的名字。在经历了许多之后,她终于和维克多熟悉起来,并主动说了许多话。

在他们民族的古语里,“阿斯拉”有“铭记、记念”的意思。

德泰克人认为那是护身符,希望持有者能够拥有鹰一般的眼睛,敏锐的察觉危险然后及时躲避。

阿斯拉很喜欢这个礼物,就像他们也很喜欢这个女孩一样。

但假如这里有一位沙漠地的古语学家的话,他或许会指出,这个名字还有另一个罕见的用法,“不忘仇恨的复仇者”...

在交谈中,维克多得知护卫队中名叫韦斯利的士兵也有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只可惜他一直跟随着埃尔利奇大人还没来得及看一眼。

还有雷蒙德,他是所有人里最年长的,可却是唯一一个没有结婚的,他管那种事叫“温柔的枷锁”。

当另一个德泰克战士问他老了打算怎么办的时候,雷蒙德哈哈大笑起来,“老了?我可没想过我能活到老死的那一天...”

虽然空气中充满快活的笑声,但雷蒙德的话还是有点突兀。

就像一片萧瑟荒凉的沙漠里,往日只有半遮半露的骸骨和枯黄的风滚草,今天却冒出一队有说有笑的旅人一样。

为了避免中暑,他们一般只在早晚行动,白天有太阳的大部分时间,都只是躲在阴凉或帐篷里休息。

但走到一片峡谷口时,明明太阳的余晖才刚刚消失,雷蒙德便要停下来扎营休息。

他是这里年纪最大,也是经验最丰富的游牧民,在这条路上走过的次数也最多。

“前头的峡谷里有沙虫,那种虫子会突然从你脚下钻出来,眨眼的功夫就扯掉一条腿。”他故意吓唬第一次来此的韦斯利。

“不要觉得在沙漠里断了腿还能活,我们只能丢弃受伤的人。”

雷蒙德的话让快活的空气消失,就连阿斯拉也跟着害怕起来。

她是个懂事的小姑娘,不哭不闹,但维克多看得到她攥紧小拳头时的紧张。

“不过没事的小东西,它们只在晚上出来活动,我们明天白天顺着岩壁下的阴影就能很快地走出去,你会很安全的。”雷蒙德过去逗了逗阿斯拉。

维克多看得出中年人对这件事很有把握,刚才那些话只是故意说给他们这种沙地新人听的警告,或者说是警告性质的玩笑。

“我从这条道上走过十几回了,跟着我,保没事!”

然而意外,还是出现了。

雷蒙德不知道,最近这段时间由于月牙湾的几家海盗势力躁动不安,那里的商人已经不敢过于深入沙漠腹地做生意了。

而这,也为沙漠地中游牧民族的困境多添了一份人为的焦虑。

几个月以前,就很少有商人和旅客从这里经过了。

没有往来的行人,就意味着没有他们丢下的残羹剩饭,自然也就没有跟随在后面捡拾的走兽。

同时这也意味着,生活在这里的沙虫,已经有几个月没见过新鲜的吃食了。

迫于饥饿和生存的本能,它们不再只有夜间活动,即使白天也会疯狂地捕食任何从这里经过的动物,有时候甚至一团重一些的风滚草都能引得它们从沙子里钻出来。

才走出去不过四五里的距离,走在队尾的骆驼就被沙虫撤掉一条前腿。

维克多只听见噗得一声,然后就是骆驼断腿后的哀鸣,以及货物散落的声音。

等他闻声回头,断腿处的血还没喷出来多少的功夫,沙虫就已经从脚下的沙土里消失不见了。

动作之快,维克多觉得自己从闻声到转身不过眨眼功夫,就足够让那怪物完成一次袭击,连它是什么样都看不清。

“快,那匹骆驼不能要了,赶紧上山!”雷蒙德立刻反应过来这是沙虫的袭击,虽然他确信沙虫一般不会在白天活动,但整个沙漠里只有这种东西才能如此凶狠。

除了白天沿着阴影小路活动,还有一条路也能避开沙虫。

可商人们普遍不喜欢走那条路,因为崎岖的山路会耽误更多的时间,而且还可能遇到杀人蜂的袭击。

沙虫虽然凶狠,但野生的沙虫都是单独行动,哪怕最密集的地方,也要走上几百米才能遇上一条。

而且沙虫耐饿又胆小,一次捕食能顶大半年,除非捕食和自卫轻易不会出来。

只要不遇上专门驯养这玩意儿捕猎的佛雷曼人,也别闲得没事去佛雷曼人的控制区附近瞎晃悠,有经验的老手都能轻易躲开它们。

但杀人蜂可不一样,它们动辄数以百计,几分钟就能啃光一匹骆驼。

它们不是在捕食就是在捕食的路上,虽说活动范围也因此更加广阔,但广袤的沙漠里只有这附近有阴凉的山洞和岩石供它们构筑巢穴。

若是不巧正好碰上一伙回巢的杀人蜂,它们可不会因为吃饱了就手软。

确切地说,这种东西永远也不会吃饱,就像蝗虫一样令人贪婪。

“先给火把抹上香膏!”雷蒙德从自己骑得骆驼的货物里翻出一个陶罐,并把火把的油布头往里一捣,然后再递给其他人要他们跟着做。

这样能够让火把燃烧时发出浓烟,也是在野外驱赶杀人蜂最好的方法。然而必须提前准备好,要是等看见杀人蜂再涂抹,那就根本来不及了。

维克多本想着他和阿斯拉用一根火把就够了,但雷蒙德依然递给他们两根。

“拿着,不然你会后悔的!”

维克多接过火把,涂好香膏,跟随着他们继续前进。

山路崎岖,继续骑在这些驮兽身上就太危险了,所以他们不得不下来牵着挽具步行。

雷蒙德走在最前面替他们开路,他必须仔细地观察每一处山洞和崖壁上凹进去的地方,谨防漏掉了一个杀人蜂的巢穴。

这种虫子有很强的领地意识,虫巢对它们而言就像国王的金帽子一样,虽然很丑,却值得用性命去守护。

一旦有人误入杀人蜂的巢穴附近,放哨工蜂会毫不犹豫地召唤同伴,并向入侵者扑过去。

要是遇到虫群...

但愿他们运气没那么背吧,雷蒙德只能这么祈祷。

然而总是一行人万般小心,还是有一匹马脚下踏空滚落悬崖。

倒是没惊着杀人蜂,却引来了沙漠中另一种凶残而有毒的掠食者——巨蝎。

维克多也不知道,为什么这片沙漠里会有那么多如此巨大的昆虫,而且这些昆虫好像还都很喜欢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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