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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章 烈火葫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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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血狼寨,司空忘我雄心万丈,颇为自信。

宁安国仅仅是堂主,其修为绝不会惊天地泣鬼神。同为堂主,真正的实力,差距不可能太大。

以司空忘我修为,即使宁安国与副堂主合力,以多欺少,他自信也能够全身而退。

对待血狼寨小喽啰们,司空忘我尽可能网开一面。

而欲将他置于死地之人,司空忘我也绝不会手下留情。

他既然来放火,就做好了万全准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他手掌之中,握着一个通体赤红,晶莹剔透的小葫芦。

小葫芦仅有拇指大小,但一道道耀眼的火焰,从其中流淌而出,所落之地,必然升起熊熊烈焰。

烈焰竟似流水一般,向着四方蔓延,势不可挡。

这小葫芦,名为烈火葫芦。

乃是司空忘我无意中所得,从未曾众目睽睽下使用,别人也根本不知晓他有如此宝物。

这小葫芦来自无极山脉深处,那里有一处炙热的岩洞。

岩洞中有滚滚的岩浆,其内有一株赤色葫芦藤,其上就生长着赤红色小葫芦。

小葫芦瓜熟蒂落,只要激发,就能释放火焰,虽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却是纵火行凶的好帮手。

金戈感觉这血狼寨,有令他无比忌惮的存在。

而司空忘我,并无金戈那敏锐的感觉。

他只是认为,只要有金戈三大爷在此,就可以挥斥方遒。

一切魑魅魍魉,皆不足为虑。

他放火,放得开心,放得顺畅、放得任性。

强大就是任性!

这是他初次为三大爷做事,自然要尽心尽力。

同时,他要表露出,已弃暗投明,与聚宝阁,彻彻底底脱离关系。

曾经的八大堂主,现在只是金戈三大爷身边一小卒。

他要证明自身的价值。

一切,都需身先士卒。

用行动和忠诚,表明心迹。

三大爷的眼睛是雪亮雪亮的。

他相信,付出和努力,总有一日会得到回报。

他会成为正常而又正经,还无比帅气的男人。

最终,过上一种令人羡慕的生活——妻妾成群,儿孙满堂!

曾经,那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现在有了实现的可能。

“血狼寨的蠢货,来找死啊!哈哈哈……”

司空忘我,纵火之余,不介意灭杀几个不长眼的小喽啰。

他并不觉得后悔或内疚,反而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快感。

血狼寨火势越来越大,司空忘我的身影,在火光中显得格外诡异,他的笑声回荡在空中,令人毛骨悚然。

“臭小子……”

蓝路虎气得咬牙切齿,脸色发青。

血狼寨存在多年,何曾被如此侮辱。

众目睽睽之下纵火,那无异于在血狼寨众首领头上拉粑粑啊!

绝不能忍受!

蓝路虎怒吼着:“臭小子,站住!”

“你爷爷我就不站,爱咋咋滴……”

司空忘我的回答,差点将蓝路虎气得吐血……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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